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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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yuyCXi6u 密码:denhv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重庆中益蓝云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738312823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地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yuyCXi6u 密码:denhv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通讯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桂园路2号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18290581125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中益蓝云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天城大道(兴茂花园)2幢B正二层
联系人:韩工 电话:17383128231 电子信箱:511007895@qq.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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