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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2021-5-21 17:22| 发布者:ad***| 查看:2359| 评论:0|原作者:admin|来自:云阳县天然气公司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云发改价〔2021〕237号

县内各燃气公司:

为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渝发改价格〔2020〕5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县政府第12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配气价格

综合配气价格核定为0.593元/立方米,其中,居民配气价格为0.510元/立方米,工业配气价格为0.474元/立方米,商业集体配气价格为0.976元/立方米。

二、天然气管输费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万云线等2条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828号)要求,万云线云阳新站管道运输价格为核定为0.11元/立方米。

三、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

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不考虑输差因素),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为: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1)执行阶梯气价供区

①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和采暖用气第一档气价调整为2.14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调整为2.31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调整为2.67元/立方米。

②低保户、特困人员居民用气价格按第一档2.14元/立方米执行。低保户、特困人员凭身份证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每年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办理手续。

③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调整为2.19元/立方米。

(2)未执行阶梯气价供区: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2.14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继续按居民气价执行。

2.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待上游供气企业调整消费淡季重庆市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实施方案出台之后一并梳理调整。

(二)未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

未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供气的,销售价格保持不变,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执行时间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021年5月1日起的用气量执行。

四、其他事项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明码标价公示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的监管,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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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阳县天然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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